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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港航企业因反港口航运安全规定被处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7-09 08:32:51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宁波港航管理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布20起水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其中,9家港航企业因违反港口航运安全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整改。

  被曝光的宁波科元塑胶有限公司等7家港航企业未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未划定危险货物作业区域,码头或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而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影响了港口生产安全。北海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林龙海运有限公司则因超载运输,造成航运安全隐患。

  市港航管理局稽查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9家港航企业的行为造成了港口安全生产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

  此外,宁波市林龙海运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志达建筑有限公司因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沙石而受到查处。

  (宁波日报记者秦羽 通讯员陆亚黎 宋兵 周晓雪)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