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来电:一个月前,我在宁波北下高速时,只交了15元过路费。可前些天,我走的是同一路线,却被收了25元。这多出来的10元钱,发票上只有代收费字样,却没明细。目前政府都在取消道路通行费,怎么这里反而还在增加?
记者杨继学核实报道:记者从江北区交通局了解得知,代收的10元费用是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的通行费,是经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由于该路段不单独设立收费站点,因此由高速公路宁波北收费站代收。具体方式是“进口不收,出口收”,一类车10元/车次、二类及以上车20元/车次。
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是贯通城区与杭州湾大通道的捷径,一期工程于2008年5月1日通车,二期南北线正在建设中,项目初步概算13亿元。该路段是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内最后一批“四自公路”项目,由江北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江北区四自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造、管理、养护、收费、还贷。
“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属一级公路,不在政府投资还贷的二级公路之列,因此允许收费。”江北交通局副局长陈健群表示,这条路2年前开通,但是直到今年5月28日省政府才正式下达收费批文,并于6月20日起开始正式收费。
陈健群表示,他们已与省高速公路结算中心联系,将尽快更新票据信息,增加收费明细项目,让车主缴费缴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