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宁波首次公布20宗水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7-11 13:03:57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港航管理部门近日向社会首次公布20宗水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有9家港航企业因违反港口航运安全而受到行政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整改。

  被曝光的宁波科元塑胶有限公司等7家港航企业未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未划定危险货物作业区域,未经申报同意、未经验收合格将码头或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擅自投入使用,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等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从而影响到港口生产安全。北海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林龙海运有限公司则因超载运输,造成航运安全隐患。

  市港航管理局稽查科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9家港航企业分别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

  此外,宁波市林龙海运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志达建筑有限公司因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沙石而受到查处。

  宁波晚报记者 吴明京 通讯员 陆亚黎 宋兵 周晓雪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