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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制度化治理“三公”消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7-12 07:38:06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宁海县某乡教育结算中心违规组织下属去日本旅游,被县纪委查处。结算中心领导受党内警告处分,所有费用均由个人负担。这是宁海县纪委加强“三公”管理后被查处的一个典型案例。

  “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如贪污受贿、贪赃枉法那么危害深重,但是,‘三公’消费却更普遍,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民风,必须下大力气治理。”宁海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光宪说。宁海县把加强“三公”消费管理作为深化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学习考察等公务消费活动。

  针对公务接待存在的接待范围随意性大、接待标准难掌握、监督管理难到位等弊端,宁海县纪委深入开展广泛调研,出台了《宁海县镇乡、街道、直属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实行公务接待限额管理,即“总额控制,有奖有罚”。根据各单位前三年接待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当年年度招待费总额,实行量化指标控制。今年,宁海县为杜绝公务接待费用向下转嫁,将公务接待限额管理范围延伸到县直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的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谁公务消费一次超过500元,我们都能查出来。”宁海县纪委常委张昌宁介绍,宁海公务接待支出,取消了原定点签单结算方式,规定接待费支出必须用公务卡当场结算。谁消费了多少,何时何地消费,纪委都能查得清清楚楚。

  公车私用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宁海加强对未参改单位车辆和参改单位保留车辆的监管和专项检查。今年清明节期间,该县纪委对县级及各乡镇主要公墓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6辆公车违规扫墓,这6辆公车被当地媒体曝光,公车所属单位和当事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为杜绝公款旅游,宁海还将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职工疗养休养和干部出国(境)情况列为每年廉政检查必查内容,对未经批准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曝光、处罚。

  通过对“三公”消费问题的综合治理,宁海县逐渐探索出一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公务消费中腐败现象的路子。“总额控制法”有力地扭转了公款消费畸形增长的局面。据统计,宁海县接待费跟2007年相比已经下降了20%。

  (宁波日报 宁海记者站周武军 陈勇 记者孙吉晶)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