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已于近日出台。根据该计划,明年,宁波中心城要建4.7万套房子,其中,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限价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要建6360套,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要建2.964万套。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占了总建筑面积的七成。
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占七成
根据该计划,2011年度住房总建筑面积是376.4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占到了总面积的71.1%。
在户型面积上,经适房、经济租赁房、人才公寓、廉租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全部为小于90平方米的中套型。按要求,经适房套型要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新建廉租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新建经济租赁房、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建设标准,也都要以小套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30-60平方米。
一般地段的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下的中套型建筑面积所占比重要达到三到五成左右,同时,超大户型住宅建设已被限制。
优先保证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
在明年中心城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将重点且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以及政府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
从数据显示看,2011年新增可供应商品住房用地约208.9公顷,约140.7公顷用于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新供应的政府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达到了18.6公顷。
为了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今年还将实行跨区“保障”。海曙区、江东区目前几乎没有空地,为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今年就向土地余量相对较多的鄞州区购置土地。海曙区选址在鄞州区的高桥地块,江东区选址在鄞州区的陈婆渡地块。目前高桥、陈婆渡地块正在进行建各项前期工作。
合同满两年没开发的地块依法收回使用权
在该项计划中,为保证明年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施行,宁波市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
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叶建明 朱笑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