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象山
“象山特产网”将实现亮照经营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7-13 09:01:18

  中国宁波网讯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标志着网店实名制正式启动。《办法》自7月1日施行以来,从多个方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日前,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助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象山工商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对全县所有涉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网站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创新推行“一二三”网络实名监管工作法,将网上交易通过政策,系统地纳入体制内管理轨道,依托监管与服务,坚持对交易平台有利,对经营主体有利,对消费者有利三项基本原则。截至目前,工商部门已完成象山特产网35家在线经营主体的实名备案工作,审核通过了232家企业网上工商标识,预计到今年9月底,象山特产网在线商家将全部通过实名认证,实行亮照经营。(东南商报 通讯员 徐蓓蓓)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