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品牌之都宁波加速服务业名牌培育和创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7-14 07:36:31

  政策条文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努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有关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制定创品牌拓市场的扶持政策

  中国宁波网讯 在递交宁波名牌申报材料后,昨天中午,余姚市河姆渡旅行社召集全体员工,再次举行创品牌动员大会。“企业要持续发展,创品牌是必经之路。没有品牌、没有口碑,企业做得再大迟早会走下坡路。”公司董事长熊百川说,“得知宁波市专门出台政策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创牌,我们更有信心了。”

  熊百川所说的政策,就是日前由市质监局和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名牌培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是我市加快服务业发展35条政策的配套办法之一,旨在引导和鼓励各类服务业企业争创名牌,努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社会影响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名牌企业,加强服务业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服务业区域名牌。

  近年来,我市服务业实施名牌战略取得了积极成效,名牌企业在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进程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逐步显现,培育和创建服务业名牌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但是,作为品牌之都的宁波,服务业仍然是名牌榜的一块短板。”市质监局质量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市服务业共有浙江名牌3个、宁波名牌12个,服务业在市级名牌中的占比不足3%,且主要集中在零售、餐饮行业。

  为推动我市服务业名牌培育和创建工作,使之与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名牌培育工作的意见》应运而生。《意见》明确,要把服务业名牌培育的重点放在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着重加大对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科技与信息服务、会展、文化传媒、商务服务、商贸流通、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服务行业的支持和培育力度。

  对获得全市行业年度评比前十名、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服务质量稳定、服务绩效显著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意见》指出,可以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市服务名牌认定条件。对获得省以上行业综合评价前三名的服务业企业,优先认定为市服务名牌,并优先推荐申报省名牌。

  《意见》规定,对获得市、省服务业名牌的企业,在分别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一次性10万元、15万元的经费奖励的同时,要求各地对获得各级名牌的企业实施必要的配套奖励。加强对名牌企业发展所需相关生产要素的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市服务业项目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名牌优势,实施品牌扩张,努力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此外,《意见》还明确把各地各部门服务业名牌创建工作列入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指标。(宁波日报记者周骥 通讯员吴婧)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