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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新举措 不到理赔中心车辆将被"锁定"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7-15 07:03:29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快处快撤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再出新举措。故意耍赖、不按约定时间到理赔中心处理事故的,将被交警部门作为问题车予以“锁定”。

  《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快速处理实施办法》6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让群众更方便便捷,交警部门决定从今日起,在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高新区的城区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将利用视频监控记录和短信告知方式,引导事故当事人采取相应的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实行快处快撤后,双方约好去理赔中心处理,一方耍赖不按约定的时间前往怎么办?交警部门规定,出现这种情况,交警将对违约方进行敦促,经敦促核实后,交警将注明核实情况并签名,相关保险公司应当对依约已到理赔服务中心处理的一方给予办理登记定损理赔等相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到理赔服务中心处理的一方,交警部门将以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为由对肇事车辆予以“锁定”。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处理已被“锁定”的车辆所涉及的交通违法时,将责令车主先将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再处理交通违法。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