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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撤快处:推出"短信告知"和"视频记录"服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7-15 11:47:16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于6月1日开始实施,市区3个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在1个月时间里合计受理事故5182起,日均受理170多起,日均受理事故量比新办法实施前增加了1.4倍。

  为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遭遇车损事故后正确地“快撤快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过试点,决定从今天开始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全面推行事故现场“短信告知”和“视频记录”服务。

  事故现场“短信告知”服务,是指事故当事人报警后,接警员会通过手机对话向当事人问清事故相关情况,并按事故后果的不同情形作出判断,迅速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将正确的处置事故程序告知当事人。比如“您刚才报警的是一起人未伤、车能动的物损交通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请你们双方立即采取拍照固定现场证据或其他方式记录对方车辆、人员相关信息后,尽快撤离现场,并相约在24小时内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去处理,免得处罚。如有疑问,请回拨电话××××××××”。对发生伤人事故、单方车损事故、一方肇事逃逸事故等不同情形,当事人会收到内容不同的短信提示。

  事故现场“视频记录”服务,是指在事故现场正好处于视频监控范围(市区路面上现有200多个监控头)的情况下,接警员会立即通知监控操作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拍摄或截图并存档,然后通过“短信告知”提示当事人可省去在事故现场自行拍照取证的程序,进一步提高事故快撤快处的效率。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