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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法院亲情审判感召“浪子”回头
稿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 2010-07-16 10:17:29

  本报宁波7月15日电 (记者顾春)14岁的安徽少年谢某跟着父亲在浙江省宁波市打工时,参与偷盗电动车被抓获。谢某在法院庭审前神情紧张,庭审结束时却饱含热泪感谢法官和陪审员,立志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这是日前发生在宁波市镇海区法院的一幕。是什么力量让谢某如此动情?这归功于镇海法院的亲情审判。

  镇海法院刑庭庭长叶建园告诉记者:“考虑到许多未成年犯都是家庭条件不好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于一时糊涂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镇海法院正是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才开展亲情审判,并积极联系帮教基地,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之初,镇海法院就在刑事审判庭中成立专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该合议庭由资深女法官担任审判长,发挥女性感情细腻的优势,同时邀请团委、教育、关工委等部门熟悉青少年心理和教育的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事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原则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为给失足少年犯创造改过自新的良好环境,镇海法院在多家企业建立异地籍青少年犯帮教基地。截至目前,帮教基地帮教过的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近日,全国妇联授予镇海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16日 11 版)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