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福建人田某与市民翁女士母子素不相识,然而一年多前,在彩虹大药房供职的田某却以不满翁女士向媒体投诉他们药房为由,在我市几个网站的论坛上发帖诽谤诋毁翁女士母子和本报的一名记者。昨天,田某出现在海曙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告他的正是遭他诽谤的翁女士母子。
在近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原告翁女士与被告田某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案情展开了一番较量。被告当庭承认,自己的行为对翁女士母子造成了伤害,并愿意按照翁女士的要求,在当初发表诋毁文字的论坛选择性地发文公开道歉。翁女士提出,田某应就此事对她母子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差距,最终没能达成一致。因翁女士断然拒绝以调解方式来解决此事,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再审。
翁女士在庭审后向记者表示,事情发生至今已经一年多了,但她一定要弄清楚事情真相,为自己和儿子讨回公道。而被告田某及其诉讼代理人均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新闻背景 2009年4月18日晚上8点49分,本地多个网络论坛上出现了一篇题为《一封写给妈妈的信》的帖子。帖子诽谤本报记者伙同翁女士捏造假新闻,该帖不但对本报记者和报社形象造成了伤害,翁女士母子身心更是受到极大伤害。事发后,本报记者和翁女士母子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接到报案后,经过20余天的侦查,终于找到了发帖人、彩虹大药房员工田某。田某承认,《一封写给妈妈的信》是他发到网上的,发帖原因是不满翁女士向媒体投诉他们药房,发帖是他个人的泄愤行为。田某因在网上发帖恶意诽谤他人,被处治安拘留3天。
宁波晚报记者 吴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