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7月20日讯(记者陈章升)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保护饮用水源环境历来是宁波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多年来,全市环保部门本着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保护饮用水源工作,有效保障了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开展水源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
加强环境监测是一项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多年来,全市环保部门长期坚持不懈地开展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状况和动态变化趋势,并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
为全面掌握饮用水源地水质动态变化趋势,全市环保监测部门长期坚持对全市35个乡镇以上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例行水质监测,掌握着全市乡镇以上水厂取水量90%以上的水源地水质情况。其中,对供水宁波市区的水源地以及供水县(市)城区的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其他水源地逢单月监测一次。
强化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在已出台的《宁波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宁波各地政府和相关企业已制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基本构建了市、县两级联动,环保、卫生、水利、消防等各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应急立体架构,有效提高了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
据悉,宁波市每年都有针对饮用水源保护等专项工作开展环保执法行动,通过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综合整治等形式,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2009年4月,宁波市环保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绿剑4号”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积极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对各类可能影响水源地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处理。
此外,全市环保部门还以生态市建设为抓手,督促解决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以规划为龙头,全面开展合格规范水源地创建工作,以监测为依据,深入开展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保障了广大居民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