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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工资协商制度成焦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7-18 07:59:30

丁 安 绘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全社会呼唤已久的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于是,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就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

  谈判工资,改变单方说了算

  工资集体协商,也被称为“谈判工资”,指的是在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在于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机制,让职工能分享企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宁波爱伊美集团公司的职工,在计件工资应该拿多少的问题上,就拥有话语权。每月的9日和25日照例是该公司计件工资的协商日,主要针对已试样、已投产而未定工价的生产单子进行协商,以确定合理的计件工价。

  爱伊美的工资协商是动了真格的。先由车间主任和职工代表反映一线职工的心声,提出职工的要求;接着由技术科长来分析样衣试制状况,谈工价浮动的理性依据;然后由技术辅导根据生产班组流水作业的实际,说明生产难易、进度快慢等情况;最后分析汇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商定计件工价。

  “工人想提高工资福利,企业主却想压缩劳动力成本,如何在双方之间找到平衡点,工资集体协商无疑是最佳途径。”市总工会副主席劳建兰说。

  集体协议,不能成为“抽屉协议”

  当然,工资集体协商是以签订集体合同为前提的。据市总工会发布的信息,我市从1994年开始,就对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要内容的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明显成效。至去年底,全市已签订集体合同1.47万份,覆盖企业3.95万家,涉及职工140.42万名;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1.45万份,覆盖企业3.89万家,涉及职工138.94万名。

  “但是,工资集体协商不仅要看签订数量而且要看质量,要看执行情况,不能走过场。”市总工会有关人士坦承,在已签订集体合同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中,有的存在着重文本轻协商的现象,工资实质性协商较少,使得集体合同成为“抽屉合同”。

  事实也是如此,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在调研中发现,在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中,面对面坐下来讨论工资问题的能达到三分之一就算不错了。中小企业是制度执行的难点,包括工资在内的劳资纠纷也主要发生在中小企业。

  沟通合作,企业职工实现双赢

  劳建兰认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质在于沟通和合作,通过对话的形式化解劳动关系中出现的冲突,从而实现和谐双赢。

  事实上,很多企业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后,公司的用工环境开始好转,职工凝聚力和劳动积极性都在提高。在我市首轮2816家创建成功的和谐企业中,140.8万名员工近两年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就是因为将“依法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一条列入了考核评价体系,使得职工的工资能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增长。而那些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往往处于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状态,劳动关系也容易激化。

  宁波日报记者 汤碧琴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