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公平公正处理案件的同时,十分注重在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上下工夫。今年上半年,我市人事争议案件同比减少50%。人事争议仲裁“宁波经验”在全省推广,并得到国家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的充分肯定。
多年来,我市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每年调解结案率超过80%,裁决结果与法院判决结果一致率为100%。
据了解,我市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践中发现,人事争议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单位不按人事政策法规处理与员工的人事关系,二是员工对人事政策法规不了解或者理解有偏差。他们认为,要做好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必须从源头上下工夫。
为此,我市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展了人事政策法规入脑工程、事前指导服务工程。人事政策法规入脑工程,就是把人事政策法规系统地灌输到事业单位领导和员工的头脑中,让领导和员工都能掌握人事政策法规,并按人事政策法规办事。事前指导服务工程,就是把工作重心前移,从偏重人事争议案件发生后“事后”处理,向注重“事前”的预防转变,为当事人减少纠纷提供“事前”指导服务。
(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杨益方 吴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