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年,80后的“闪婚”、“闪离”案逐年增加。据象山县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2009年初到今年5月底,由该法院审结的80后离婚案,婚史不到两年的占30%,其中最短者仅一个月。
“闪婚”与“闪离”
“闪婚”、“闪离”称得上是网络热词,形容结婚、离婚速度之快犹如闪电。不久前,本市一家法院审理了一个案子:年轻女子张某在一家KTV打工,与同在那里打工的胡某相识。不到一个月,两人就同居在一起,一个星期后即不假思索手牵手跑去登记结婚。此后不久,胡某的各种恶习显露出来,张某当即提出离婚。半年时间,两人就经历了从相识到结婚再到离婚的过程,称得上是“闪婚”与“闪离”。
根据庭审的情况分析,80后男女当事人相识后,在尚未充分了解对方性格、喜好的情况下,便同居生活,之后匆匆登记结婚;在农村地区,相当一些80后由人介绍相识,互相间了解不多,因为双方父母催促,草率成婚,婚后矛盾不断,快快离婚成为必然。“闪婚”与“闪离”反映出80后对婚姻缺乏成熟的思考及应有的慎重,甚至视婚姻为儿戏。
80后离婚财产纠纷少
与一般离婚案不同,80后离婚案的财产纠纷却要少得多,很少出现当事人为争财产而互不相让甚至让法官为难的局面。法官分析原因认为主要有两点:首先是80后当事人大都刚刚进入社会,积蓄不多,结婚的房子很多由父母提供,自己鲜有积累的财产,加上婚史短,很难创造出可供分割的重要共同财产;其次,即使双方有财产,因为有新婚姻法的规定,其财产性质也非常明确,不存在诸如原先为公房、后参加房改买下,以及经过婚后多年积蓄、双方一起买房这样复杂的情况。
据法院统计,普通离婚案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占七成以上,而80后离婚案,涉及财产分割的仅四成,且分割容易,当事人极少有分歧。
不少父母当起离婚“推手”
一些80后,平时看起来似乎很有主张,甚至在玩“闪婚”游戏时连家人都不知道。但实际上,他们中的许多人是缺乏主见的,在他们的离婚过程中,往往出现一种特殊现象:他们虽然是离婚纠纷的当事人,但真正的主角却是父母。在法庭上,经常可以看到,双方父母全程陪同各自孩子对簿公堂,甚至邀来亲朋好友举家助威,在法庭上吵架打骂,致使矛盾纠纷升级,父母当起了孩子婚姻破裂的最大“推手”。
不久前,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原告小胡今年25岁,去年初和比其小一岁的王姑娘登记结婚。今年3月,王姑娘因母亲生病回娘家照顾,但事先没和公婆讲清,公婆由此生出不满。两个月前,王姑娘回到公婆家拿换洗衣服,遭到公婆家人指责。在庭审现场,双方父母、亲戚激烈地争吵起来。办案法官觉得双方当事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试图进行调解,以促成和好,没想到双方家长态度坚决,要求孩子离婚。由于家人态度坚决,小胡和王姑娘也变得强硬起来。法官无奈,只得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
办案法官由此感叹,夫妻闹点小别扭本属正常,但双方家庭如果各自偏袒介入,那么结果就可能将原本是两个人的争吵上升为两个家庭的战争,小夫妻必将无奈“被离婚”。
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林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