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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台POS机藏身宾馆非法套现 涉案金额7000多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7-20 07:30:36

  中国宁波网讯 7月14日,北仑警方捣毁一个银行信用卡非法套现团伙,共捣毁两个窝点,缴获10多台POS机、几袋刷卡单和上百张信用卡。据调查,犯罪嫌疑人非法套现涉案金额达7000多万元。

  今年6月,北仑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得知,有人在北仑明州路某宾馆从事POS机非法套现活动。经过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王某、叶某等人有重大嫌疑。

  7月8日上午9时,北仑警方在北仑区明州路某宾馆当场抓获了王某等人,查获涉案POS机5台和数十张信用卡。

  经查王某和叶某均系北仑本地人,今年20多岁,是社会无业人员,之前并没有经营非法套现的前科。

  “我们在侦查中发现,他们的交易都非常谨慎,一般都是熟人介绍,这两个嫌疑人都是长期租住在北仑区明州路的一家宾馆,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人进出他们的房间,我们还发现他们和鄞州区的一伙人经常在固定时间联系。” 北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陈警官说,通过突审发现,鄞州的钱某等人正是北仑王某、叶某的“兄弟团伙”,他们分别负责宁波各片区的“生意”。

  7月14日凌晨,北仑警方先后将钱某等人抓获,并在其出租房里查获涉案POS机10多台。警方从该非法团伙手中共缴获信用卡百余张,利用POS机套现的人员多达3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7000多万元。

  据警方调查,这10多台POS机都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亲友的身份证,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然后向银行申请来的。(东南商报记者 汪林 通讯员 吴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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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信用卡套现方式进行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信用卡诈骗最高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