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昨天,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游泳爱好者要关注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增强游泳安全意识:
选择卫生条件好的场馆。如游泳前应查看水质是否清澈,水中有无漂浮物,池底是否有沉淀物,游泳馆内温度是否过高以及空气中有无消毒剂的味道等。如果在泳馆内闻到“漂白粉”气味呛人,最好别下水游泳。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游泳前要淋浴,并经强制浸脚消毒池进入泳池;不向池水中吐痰,解小便要到池外的厕所中;患有禁泳疾患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时,自觉不去游泳。
另外,游泳有四忌:忌饭前饭后游泳,忌月经期游泳,忌不做准备活动即游泳,忌游泳后马上进食。
市民如果发现游泳场所存在卫生违法行为,可拨打96301向卫生部门举报。
(宁波晚报实习生陈胜男记者叶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