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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鄞州实现医保跨省转移
稿源: 鄞州新闻网  | 2010-07-23 09:44:45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沈杨雁实习生余晓通讯员朱红燕)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续接,鄞州从此实现了医疗保险关系的“全国漫游”。

  根据《浙江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续接业务经办规程(试行)》规定,跨省就业时,参保人员不仅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可跟随转移划转。目前我区已按宁波市统一部署,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理方案,相关人员可到位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区医保经办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与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医保转移手续;参保人员离开本区,经办机构将根据个人账户情况分别办理。个人账户无透支金额的,直接转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即可;个人账户有透支金额的,在办理个账清算、收回透支基金后,转移至对方经办机构。

  记者同时了解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实现跨省转移之前,从今年1月起,我区已实现养老关系跨省转移,这两项惠民政策将使我区流动人员不用再为养老、医保关系的转移而奔波。截至目前,通过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业务,我区已有110名参保人员的养老关系转出本省,转出基金161万元;35人从省外转入本区,转入基金60万元。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