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慈教)为激发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奉献基层的工作热情,切实帮助大学生“村官”解除到农村任职的后顾之忧,日前,慈溪市进一步建立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了聘用期满后大学生“村官”留任村干部、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合同退出等6条出路。
该市新出台的《关于做好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着重引导大学生“村官”期满后有序流动,鼓励大学生“村官”留村(社区)任职工作,鼓励和引导他们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班子成员。对期满未能进入村(社区)班子的大学生“村官”,鼓励转任村(社区)专职干部,从2012年起,凡35周岁及以上且未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以及40周岁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统一转任为村(社区)专职干部,按专职干部管理办法管理,转任后3年内不占村(社区)专职干部职数。
该市继续把择优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大学生“村官”的一条重要出路,将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单独招考为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继续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实施镇(街道)事业单位单独招考,在同等条件下竞争择优,注重考察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的实际表现。
对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发展该市将给予较大的政策扶持力度,规定在村(社区)工作满两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大学生“村官”,可向所在镇(街道)提出自主创业申请,其间可享受创业资助、放宽市场准入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合同期满后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等经济组织就业或灵活就业,并对实现上述各种形式就业的大学生“村官”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和补贴;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对在村(社区)工作满两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鼓励脱产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市财政给予每年1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经费资助;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大学生“村官”,从考核结果公布的次月起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