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将食盐中碘含量的上限降低。这一标准将食盐碘强化量为20mg/kg至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mg/kg至30mg/kg,提出了各地根据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允许范围为碘含量平均水平±30%。我市碘盐将作何改变?为此笔者昨天采访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专家。
今后实际可选碘盐浓度分三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与地方病防治所张劼楠所长说,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指出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总体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5个省区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区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调余地。浙江省是9个碘营养状况适宜的省份之一。
新标准确定科学补碘因地制宜的原则,各省可以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合本省的碘盐浓度(平均水平),即在20mg/kg-30mg/kg范围内选择,实际上最可能的选择为3种,即:20mg/kg,25mg/kg和30mg/kg。张劼楠认为,以省为单位自主确定适合本省的碘盐浓度,这样的补碘方式更为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