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宁波市近10万只“螺丝瓶”已作报废处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7-30 07:56:57

  中国宁波网讯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近10万只液化石油气螺丝瓶已作报废处理。质监部门提醒市民必须停用到期螺丝瓶,并交给充装站、检验站处理,切莫随意售卖给废品回收人员,绝不能私自进行翻新、报废处理。

  据介绍,目前宁波市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俗称“煤气瓶”)共分两种,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护罩与瓶体用螺丝连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简称“螺丝瓶”,全市总量近200万只,占我市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总数的65%;另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焊接液化石油气钢瓶”,简称“焊接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2011年9月30日前所有螺丝瓶必须实施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我市自今年起对使用期限届满的螺丝瓶实施报废处理。市民的螺丝瓶可直接交给钢瓶检验单位,也可以先将钢瓶交给就近的充装站,由充装站转交钢瓶检验单位作报废处理。“实施几个月来,全市63个充装站反映,总体上市民积极配合,但也发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市质监局特监处有关负责人说,主要是部分市民贪图多卖几块钱,将应淘汰的螺丝瓶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导致钢瓶去向不明。有的螺丝瓶可能经翻新后重新进入市场销售,有的则被非专业人员进行切割处理。

  我市实施报废处理的钢瓶按照市场废铜(铁)价计算折旧费。一只可充装15千克液化石油气的螺丝瓶,按目前废铁每千克2.4元、废铜(黄铜)每千克33元的市场价计算,扣除实施破坏性处理费、运输管理工本费等费用(共约8元),最终折旧残值在40元左右。

  目前,我市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主要有两类产权形式,一类是充装站或煤气公司拥有产权,以租赁形式给用户使用的钢瓶。这类螺丝瓶在进行报废处理和换购新焊接瓶时,用户无需承担新瓶购置费用,仍可租赁新瓶使用。另一类是用户私有或产权不明的钢瓶,用户要自行承担新瓶购置费用。以鄞州煤气有限公司东钱湖站为例,如螺丝瓶折价37元,新焊接瓶以140元的出厂价销售,用户可以103元换得新瓶。

  “有的废品回收人员给螺丝瓶开价会高一些,比如45元,甚至更高,回收了一部分本应进行专业报废处理的螺丝瓶。”鄞州煤气有限公司东钱湖站站长李祖海说,“这些螺丝瓶可能经翻新甚至改装成焊接瓶又上市销售进入用户家里。很多螺丝瓶产于上世纪80年代初,长期使用导致安全系数降低。”据了解,我市曾零星发现过一些由螺丝瓶改装的焊接瓶。

  质监部门同时提醒市民,不要自行对旧钢瓶进行切割等处理,那样极易引起爆炸,广东、江苏等地就曾发生过此类事故。市质监局特监处专家说,旧钢瓶内因留有液化石油气残液、残气,一碰到火星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市民一定要将淘汰的旧钢瓶直接或由充装站转交钢瓶检验单位实施专业的报废处理。

  宁波日报记者周骥 实习生国珊珊 通讯员吴婧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