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信息说,已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对未经注册,并借虚假机构名义或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治疗高血压等疾病”的六种产品进行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这六种产品的具体名称和标示企业如下:“泰尔·稳压素”,标示生产企业“中国国际心血管病研究院”;“泰尔·稳压素”,标示生产企业“海军总医院高血压康复中心”;“奥奇消疝康”,标示生产企业“中国中医药疑难病研究总院北京疝气研制中心”;“壮骨通络丸”,标示生产企业“安徽省亳州市心德药业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Z34023118,规格:0.3g;“宜肺消喘丸”,标示生产企业“安徽省亳州市心德药业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Z34022217;“十八味诃子利尿丸”,标示生产企业“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批号090910,经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认定,该企业并未生产上述批号产品。
宁波日报记者汤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