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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60多万农民今迎来“市场主体”时代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7-31 07:08:57

  中国宁波网讯 在宁波流转了3500亩农田,又在省外经营着4000多亩“七彩米”基地,36岁的慈溪农民林万康不仅组建了有众多种植大户参加的专业合作社,还为农产品注册了商标,在全国各地遍设专卖点……从“提篮小卖”到“抱团搏浪”,我市从事一产的60多万农民正迎来“市场主体”时代。

  农民与龙头企业共同搏击市场,我市农业产业化走出一条“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路子。目前,全市240多家农业龙头企业已建立了2000多个产业基地,上半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128亿元,一半以上由企业加工销售出去。

  “在农业日益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形势下,农户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这使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成为一种历史机缘。”农业专家介绍道。我市是国内率先明确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地位的地区之一。目前,全市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163个,入股社员2.9万名,带动农户34万户。合作社在组建过程中,社员用资金、技术、承包地入股,成员享有产品定价权和合作社盈余分配权,他们“抱团”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通过优化配置品种、技术、资金等,促进优势产业的快速形成。

  在依托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搏击”市场过程中,一些有技术、懂经营的“职业农民”脱颖而出。与传统农民不同,他们从事农业不仅仅为维持生计,而是充分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业。近几年,我市有130万亩土地实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在20亩以上的“田老板”超过万人,经营面积超过百万亩。

  市场主体地位的逐渐明晰,使我市农民走在了现代农业的前沿。在一定范围内,他们统一农产品包装、质量、销售、品牌和价格,实现标准化生产;他们在基地建立从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检测监督到认证管理的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统一选种、购药、用药、收割……不断提高与市场“讨价还价”的能力。近几年,我市从事一产的农民以年均五六万人的速度减少,但农业总产值却以每年不低于3%的速度增长,很好地诠释了农民在市场中“搏击”的成果。

  宁波日报记者罗涟浩 通讯员康庄严

  点 评

  我国农村改革的最大成果之一就是重塑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分散的家庭经营“小生产”和“大市场”矛盾,又使农民难以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我市农村改革起步早、市场主体发育早,针对农村改革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尊重农民意愿,因势利导,率先出台一系列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培育农民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从分散走向合作,变传统农民为现代职业农民。

  我市的实践表明,农民的合作不仅使农业走出了一片新天地,也使农民进入市场的主体地位大大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农业合作组织和合作方式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已经显示了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对加快我市农业的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建设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市委农办综合发展处处长 曹良明)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