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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将延长扩大
稿源: 慈溪日报  | 2010-07-31 10:16:06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胡洋溢 通讯员 龚敏捷 实习生 胡译文)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保持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我市根据省、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实际情况,提出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实施意见。

  据介绍,本次政策调整将在原享受对象基础上,根据浙江省、宁波市文件精神和本地实际,将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享受对象逐步扩大到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慈溪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我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使用范围在原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代管档案补贴、职业指导培训补贴、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补贴等项目基础上,扩大职业介绍补贴、代管档案补贴实施对象范围,并增加在岗转岗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含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含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项目和经省、宁波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与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等有关的其他支出项目。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在确保失业人员各项基本生活待遇支付的前提下,将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使用比例提高到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以内。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各项支出调整后,为做到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特别是扩大支出试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