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以来,市委多次研究部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从更高要求更深层次着力推进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市委全委会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作用的办法》等文件制度。最近,根据《宁波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工作方案》,探索和试行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和差额选拔工作,并试行了干部德行考核评价工作。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今年以来市委加大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组织工作改革创新的重点。市委研究部署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是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需要。当前各级领导班子正处于届中相对稳定时期,是推进改革的有利时机。能否充分利用这段时间推进改革,对落实中央《规划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至关重要。第二,是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树立良好导向选好干部,为再创宁波科学发展新优势提供组织保证的需要。第三,是总结近年来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着力解决干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需要。
问:最近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和差额选拔工作进行探索出于什么考虑?
答: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差额选拔突出了选择民主和比较择优。规范提名制度和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既是中央《规划纲要》的重点改革项目,也是干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干部群众对此十分关注。最近市委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和差额选拔工作进行探索,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扩大选人视野。二是为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和差额选拔的过程,推进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三是总结近年来我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和差额选拔工作探索的经验,着力破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难点问题,完善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问:此次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的探索有什么新的特点?
答:前几年,我市先后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办法(试行)》、《宁波市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实施办法》等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等环节进行了规范。这次探索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创新完善,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提名主体多元,包括市委全委会成员、职位所在单位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等,扩大了参与干部提名工作的范围。二是提名程序透明,探索实行职位空缺预告制度,明确正职、副职提拔任用人选提名的主体和环节。三是提名分析综合,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多方面推荐结果、日常掌握情况和能岗相适的任职要求,对通过审核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避免了简单以票取人现象。
问:能否介绍这次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的具体环节?
答:这次采取先行试点、再总结完善的方法,组织对2个正局级领导职位和8个副局级领导职位进行规范提名和差额选拔,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正职提拔人选的提名环节如下:首先,每年定期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推荐近期可提任正职初步人选,根据推荐情况,由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近期可提任正职人选名单。其次,市委组织部根据正职空缺情况和能岗相适的任职要求,从上述名单中按每一职位提出3名参考人选,由市委全委会成员从参考人选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每一职位推荐2名,经充分酝酿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副职提拔人选的提名环节包括:首先,预告空缺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调整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和东方党建网定期发布职位空缺预告。其次,组织推荐,由职位所属单位党委(党组)按1:2差额推荐,市委全委会成员、市级领导干部推荐,干部群众根据知情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自荐。从这次推荐情况看,每一职位一般有6至9个人选。再次,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在资格审核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按每一职位提出2名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问:如何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的质量?
答: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坚持提名程序。市委出台规范干部提名意见根本目的在于集中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扩大民主,真正把干部选准选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执行。二要出于公心。认真了解所推荐提名人选的真实情况,不能凭个人好恶、恩怨和利害关系推荐提名干部,不得弄虚作假、推荐提名不符合条件的干部,不得泄露推荐提名情况,参与或协助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三要顾全大局。干部工作需要进行通盘考虑,每次推荐都会有不同职位、不同要求,而且要逐步实施差额选拔制度,因此,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有大局意识,正确对待推荐提名的结果。
问:能否介绍一下此次差额选拔干部的有关情况?
答:差额选拔本质是竞争选择和比较择优。此次差额选拔,注重对体现差额选拔特点的程序和环节进行了规范。差额推荐环节,根据提名情况,到考察对象意向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不同类别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对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差额考察环节,发布考察预告,同一职位一般按1:2差额考察,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拟任职位要求,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提出同一职位人选的排序建议。组织部门在听取考察组汇报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差额酝酿环节,按照广泛、充分的要求,由市委书记、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工作的常委共同酝酿,特别注意差额人选的比较意见。票决,正职人选一般由市委全委会票决,闭会期间征求市委委员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票决;副职人选由市委常委会票决。
问:在发挥市委全委会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作用方面,我市有何考虑?
答:近年来,我市先后实行了市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重要干部制度,市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注重发挥全委会对任用重要干部的决策作用。这次出台的《关于发挥市委全委会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作用的办法》是对这项工作的深化,用制度进一步保障市委全委会成员充分行使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干部工作的决策体现全委会全体成员的意志。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干部决策的权利。明确在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干部调整时,全委会成员根据了解掌握情况,向市委署名推荐市管领导干部人选,提出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的具体建议;市管正县局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全委会成员在市委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议上民主推荐,正县局级领导干部人选由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二是监督干部工作的权利。明确市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全委会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对近一年内新提拔的市管正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强化对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
问:如何加强与全委会成员的联系沟通,使全委会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干部信息?
答: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沟通机制是发挥全委会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作用的关键,新出台的制度也对这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每年一至两次以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市委全委会成员通报中央和省委新出台的干部政策、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情况、市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重要干部工作制度和政策、干部工作重要会议材料等,应及时送市委全委会成员,听取意见建议;每年以座谈、走访、约谈等形式,听取对干部工作和拟出台的重要干部工作制度和政策的意见建议;在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时,提前告知市委全委会成员,注意听取对考察对象的反映;市管领导干部的调整,及时听取相关市委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问:近些年,我市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作了有益探索,最近又出台和试行了《宁波市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办法》,请作些介绍?
答: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我市2004年开始探索量化评价干部德的问题,2006年3月,江北区探索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领导干部德的量化评价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去年,市委确定江北、余姚、奉化、宁海、镇海、北仑等6个县(市)区,从不同角度对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扩大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宁波市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在这次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和差额选拔工作中,我们对28名考察对象进行了德的专项测评和考察。
我市出台的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办法,主要有四方面特点:第一,注重针对性。把干部德行考核分为换届(任期)考察、年度考核、个别提拔任职和竞争性选拔考察三种情况,结合考核的不同类型,确定各有重点的考核内容。第二、注重可操作性。在考核时间上,结合考核考察时民主测评一并进行。在考核内容上,主要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两个方面,重点了解干部政治信念、政治纪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坚持原则、理论素养、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情况。在考核方式上,主要从干部日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态度以及平时学习生活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测评。同时,实行正反对比测评法,进一步提高德行评价的科学性。第三,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建立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评价指标,赋予相应权重和分值,以便让德的考核具体化、形象化、显性化。在定量基础上,综合分析评定干部的德行。第四,注重结果应用。把德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德行考核评价等次为“一般”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德行考核评价等次为“差”的,及时给予组织处理。其中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将在近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德的考察办法,在干部的日常管理、提拔任用、竞争性选拔中应用,努力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