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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发布旅游消费警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8-03 08:34:34

  中国宁波网讯 象山滨海风景优美,“渔、港、岛、滩”等旅游资源丰富,随着气温的升高,象山也进入了旅游旺季。针对往年消费者在旅游方面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日前象山工商分局、县消保委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来象山旅游时注意事项,避免旅游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

  按历年来的案件统计分析,象山的旅游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餐饮与住宿两大块。工商部门提醒,在入住酒店、宾馆时,应尽量选择比较大的、安全设施较为完善的酒店宾馆,入住时尽量将贵重物品寄存。去渔山岛、檀头山等较偏远的旅游景点时,一定要选择有营业执照的餐饮店进行消费,以提高安全系数。

  另外,如果遇到部分餐饮店存在着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免费酒水限制条件多、不明示免费范围或种类等情况,消费者在发现权益受到损害时,应保留相关凭据,在旅游地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目前,象山的松兰山、中国渔村、石浦古城、影视城等几大旅游景点,均已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若遇权益受损,也可第一时间与联络站取得联系。

    (东南商报 通讯员 顾淑敏 林丽娟)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