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景锦 通讯员 胡建涤)记者从市贸易与粮食局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国家新政,我市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将延至2011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不变。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内,个人最多购买5台补贴家电。
据了解,新政规定,以旧换新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同时,将根据回收旧家电的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给予定额运费补贴;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完成的拆解处理以旧换新旧家电数量给予定额拆解处理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含冰柜)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市贸粮部门三产管理科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方便购买人交售旧家电,今后旧家电回收采取多元化方式,家电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机构)、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等均可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招投标活动。购买人选择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或购买人先购买新家电,中标企业在向购买人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同时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新政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进行转让、出售,套取财政补贴。
根据贸粮部门的统计,我市从去年9月11日开始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以来,截至目前,我市家电以旧换新的数量达到47498台,总金额1.77亿元;回收的旧家电数量13735台,回收金额为15.98万元;累计补贴家电数量有31096台,补贴金额达974.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