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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车期间可投人身意外保险 最高获赔30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8-07 16:13:03

  学车期间可投人身意外保险

  每人10元最高获赔30万元

  中国宁波网讯讯 本月9日起,全市范围内将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车人人身意外集中保险。

  该保险期是学车人在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之日起到领到驾驶证。在保险期内,赔偿限额为:每人意外身故赔偿金30万元,每人意外残疾赔偿金30万元(同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和残疾赔偿总额不超过3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金10万元(含误工费)。投保费用为每人每期10元(每人限保一份,多保无效)。

  (宁波晚报记者 吴明京 通讯员 方鼎)

【编辑:吕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