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期间可投人身意外保险
每人10元最高获赔30万元
中国宁波网讯讯 本月9日起,全市范围内将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车人人身意外集中保险。
该保险期是学车人在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之日起到领到驾驶证。在保险期内,赔偿限额为:每人意外身故赔偿金30万元,每人意外残疾赔偿金30万元(同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和残疾赔偿总额不超过3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金10万元(含误工费)。投保费用为每人每期10元(每人限保一份,多保无效)。
(宁波晚报记者 吴明京 通讯员 方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