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民李女士为刚出生的孩子购买了一份“世纪赢家”终身寿险,可半月后孩子却不幸夭折了。
处理完孩子的后事,李女士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但遭到拒赔。为此,她将保险公司吿上了法庭。
去年10月28日,李女士产下一子,她从朋友处得知很多母亲都为子女购买了保险,因此她也通过朋友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保险业务员徐某取得了联系,并于当年12月11日由徐登门在自己家中填写了投保单,以孩子为被保险人,她本人为投保人、受益人,购买了“世纪赢家”终身寿险。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费1.2万元,李女士如数缴纳了保险费。该保单于同年12月16日生效。
可天有不测风云。去年12月20日,李女士发现孩子进食比较少,马上带到市妇儿医院检查。“当时,医生并不确定是何病症,建议带孩子再去其它医院检查。”李女士说,几天后她又将小孩带到上海新华医院再次检查,并接受了串联质朴分析。但不幸的是,未等到病理分析报告,孩子就在12月28日不幸夭折了。
处理完孩子的后事,李女士向保险公司要求按合同赔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却表示,事故发生后,他们向市妇儿医院了解被保险人出生和疾病就诊情况,了解到被保险人的出院诊断为早产儿,同时有“皮肤中度黄疸”的异常情况。但在投保书上投保人的回答却均为“否”,有隐瞒病情的故意。
李女士说,在投保过程中,业务员徐某仔细询问了她生育状况、生产情况,核实了她和孩子的详细资料,并指导她填写投保书。
“业务员没有提醒我应当注意什么条款,只是要我在投保书上一律选择‘否’,并说这样做是例行程序,不能有‘是’,否则公司不予投保。”李女士说,她在徐某的指导下,没有看投保书的具体内容就逐行选择了“否”。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东南商报记者 杨继学 通讯员 伍春玉 刘小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