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评论员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是一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创造民生福祉的过程,就是要不断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让城市宜居宜业,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让群众更加满意,既是创建活动的目标、内容、要求所决定的,也是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长效的基本保障。毫无疑问,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人为本,是要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只能是群众利益和需求——建设更美好的城市家园。群众是创建的主体。让群众更加满意,首先是要人人关心创建,理解和支持创建,人们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渠道,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和群众团体渠道,对城市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生活环境等畅所欲言,进行挑刺、评议和提出建议,表达民意,集中民智,为文明创建尽责尽力。
让群众更加满意,就是要让群众广泛参与到创建中来。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文明礼仪教育和实践、全民阅读活动、爱心奉献和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等,努力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建立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又要引导全民参与清洁家园,形成人人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良好风尚。要积极探索政府与市民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模式,让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城市协管,接受市民监督。
要着重提升“政务服务窗口”、“公共事业窗口”和“社会服务窗口”的文明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在机关、企业、学校、家庭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新风尚。
让群众更加满意,就是要让群众充分享受创建的成果。回顾自2005年以来的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我们可以看到城市的方方面面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山青了、水绿了、天空更蓝了,城市的绿地、街道、商贸中心、文化广场等面貌一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到了改变,公共服务水平正在不断提升,农村“种文化”活动开展红红火火,等等。宁波连续三届入选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这是生活在宁波的全体市民的骄傲和幸福。当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对城市家园的期望更高,而且还有一部分群众有这样那样的困难,生活的幸福指数还不高。因此,我们一定要继续全力以赴,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使创建工作的各方面再上一层楼,在更高的水平上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