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1、市直单位领导职位
(1)现任宁波市直单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或局长(主任)助理;现任宁波市和驻甬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宁波市各县(市)正局级领导职务满1年;宁波市管企业和驻甬部省属企业中层正职领导职务满1年;宁波市其他一级党委建制企业正职领导职务满1年。
现任宁波市和驻甬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的干部、副处级领导职务满4年的干部和县(市)正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也可以报考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副书记职位。
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的职位,省直副厅级机构、杭州市报考人员参照上述报考资格条件,省直正厅级机构和其他地市报考人员须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职务满1年。
任职级时间计算截至2010年7月31日。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也可报考。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副书记职位要求32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要求: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熟悉综合经济战略研究、产业研究、区域发展规划等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研究和综合文字能力;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或获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从事相关业务工作5年以上。
宁波市规划局总规划师:熟悉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和建设等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或获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从事相关业务工作5年以上。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熟悉教学管理工作,有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有部省属本科高校中层副职3年以上领导经历,或高职高专、独立学院中层正职1年以上领导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高级技术职务。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副校长:熟悉党校和行政学院工作,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有人文社科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
宁波市科技局副局长:熟悉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宁波市审计局副局长:熟悉审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2年以上从事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经历。
宁波市体育局副局长:熟悉体育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2年以上从事或分管文体工作的经历。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熟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2年以上从事药检、药政、医疗器械、食品卫生等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宁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熟悉综合性法制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大学本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或2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历。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副书记:熟悉青少年和团工作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中共党员。
宁波市水利局总工程师:熟悉水利工作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或获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熟悉商贸行业政策法规和发展动态,有商业贸易、投资、计划运营等相关专业知识;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3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业务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