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针对‘咪表’停车位在19:00—21:30时段存在空置的情况,我市将尽快对非商贸街区周边的‘咪表’夜间停车收费方式进行调整,在19:00—次日7:30时段内实行按次计费,以缓解周边住宅小区夜间‘停车难’问题。”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对〈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正伟,副主任卓祥騋、陈旭、姚力、郑瑞法、崔秀玲,副主任兼秘书长施孝国等出席会议。
去年10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中,委员们就提高思想认识;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加强管理,严肃执法;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审议意见。
今年6月,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跟踪检查组,就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检查。
从跟踪检查情况看,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比较重视,制定了整改意见和措施,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办理。特别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列为市政府“解四难、创四优”的实事工程;进一步加强科学规划,加快建设进度,将结合公园、大型公共建筑、非成套房改造以及轨道交通建设等建设公共停车场,努力实现2010-2012三年内新建停车泊位3000个的目标任务,缓解核心城区商业、办公及酒店餐饮等场所“停车难”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同步配建停车泊位数量及停车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停车泊位数量达不到指标规定要求或停车场规划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咪表”停车收费方式,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在严格执法方面,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对富茂大厦擅自挪用地下停车位问题,市政府责令市有关部门全力查处,取得了整改的初步成效。
会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今后要进一步严格规划审批,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建筑物不配套建设停车场地和停车场地被擅自挪作他用的情况再度出现,有效缓解我市城区的“停车难”问题,维护城市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宁波日报记者龚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