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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收购且非法转移危险废物 两人被行政拘留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8-12 07:30:14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因为无证收购且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两名当事人被江东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8月9日上午10点左右,江东环保分局接到市环境投诉受理中心转来的电话,反映有人在宁波市蔬菜批发交易市场旁边的道路上,倾倒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执法人员立即奔赴现场。

  看到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当事人慌忙收拾事故现场,企图开车逃离。当事人的车辆被拦截后,东郊派出所民警、交警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环保执法人员立即对倾倒的电解液进行采样,经现场检测,电解液呈强酸性。执法人员立即把样品送到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详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这些电解液的PH值为1.06,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经调查,两名当事人在舟山无证收购约2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后,欲运往江苏。为节约运费,他们想在江东蔬菜批发交易市场进行转运,但在转运过程中发生了电解液泄漏。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