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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隐形眼镜让人眩目 普通人不适合佩戴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8-12 12:10:28

  中国宁波网讯 近年来,购买彩色隐形眼镜,成了越来越多爱美女性的选择。昨天鄞州区消保委却发布信息指出,普通人佩戴彩色隐形眼镜,对眼睛存在危害。

  据了解,鄞州区消保委最近已经接到了相关的消费投诉。投诉者是21岁的小张,小张拥有一双美丽的丹凤眼,几天前,她和朋友一起逛街,一家格子铺的销售员向她热情地推荐一款销售十分火爆的彩色隐形眼镜。据销售员介绍,该款眼镜能让佩戴者的眼睛变得更大更圆,可选的颜色也很多,有神秘紫、魔幻蓝、性感褐等。经不起美丽诱惑的小张当即掏钱买下了。离开前,小张发现产品的外包装上标示为“原装进口”,全是外文,便询问销售员佩戴该眼镜会不会伤眼睛,销售员向她拍胸脯保证:“你放心,这种眼镜一般人都适合戴,只要佩戴之后注意清洁就可以了。”然而,没想到的是,小张回家后戴了几天,眼睛就红肿发炎。到医院诊治,医生告诉小张,她已患了角膜炎,而起因正是这个彩色隐形眼镜。小张为此懊悔不已。经鄞州区消保委调解,那家格子铺的店主最终全额退还了买隐形眼镜的钱,并支付了医药费。

  相关提醒

  彩色隐形眼镜主要用于治疗

  时下,彩色隐形眼镜已经成了不少时尚潮人彰显个性的必需品。而鄞州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属三类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而在事实上,有相当多的经营者却只把它当成是一种美容装饰品在销售,根本不曾领取相关许可证。

  另外,彩色隐形眼镜产品的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识,也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消保委同时指出,根据眼科专家介绍,彩色隐形眼镜主要用于治疗,适合于先天性无虹膜,或者由外伤引起的虹膜脱落者使用,一般人群不建议佩戴。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陈超 朱晓青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