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按照有序用电Ⅳ级响应要求,除店名部分的亮灯用电外,包括霓虹灯、灯箱、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在内的所有广告用电要一律关停。这一规定执行得怎么样?昨晚7点半开始,市节能监察中心“兵分两路”对市区相关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了2个多小时的突击检查,发现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还是有个别单位没有执行节约用电的规定。
昨晚,一路节能监察人员先后检查了开明街五星电器、金光百货、二百、新华联、文昌大酒店、宁波书城等单位,发现文昌大酒店墙外的房地产广告、开明街五星电器的汽车广告、金光百货的LED显示屏都亮着灯,其他单位都执行得比较好。节能监察人员当即对这些违反规定的单位发出了严重警告整改通知单。另一路监察人员也发出了3份整改通知。据了解,昨晚的检查共发出6份整改通知。
市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天开始的一段时间内还要继续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除了可以要求电力部门直接拉电外,还将对违规单位开具罚单。据悉,按规定最高可罚款5万元。
东南商报记者 薛智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