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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催生“拖鞋司机” 小小拖鞋引来不少事故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13 08:20:27

  中国宁波网讯 男司机图凉快,女司机图漂亮,夏季高温给路面上造就了不少“拖鞋司机”。不过,这两天,穿拖鞋开车着实引发了不少事故。

  昨天凌晨2时许,杭甬高速公路牟山收费站门口发生了一起事故,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光着膀子开车的司机高某脚上只趿着一双拖鞋,在行驶到收费站门口时,高某穿着拖鞋的脚下一打滑,车子差点撞上收费站,惊出一身冷汗后,高某在调整车位时撞上了一辆马自达轿车,把轿车头撞得走了样。

  而在几天前,一名驾驶红色本田轿车的女司机也因为穿着拖鞋,躲避前方车辆时刹车打滑,刮擦到了路边行道树。

  一名交警告诉记者,在一次夜间检查中,他们所检查的15名货车司机,有10名穿着拖鞋开车。检查结果发现,“拖鞋司机”主要有两类,开轿车穿拖鞋的多为女司机;开货车穿拖鞋的,则多半是外地的男司机。

  据交警称,拖鞋鞋底的摩擦系数较一般的鞋要低,穿着拖鞋驾驶车辆,容易造成司机在油门和离合器的配合、刹车和油门的转换上,操控感觉下降。遇到紧急情况,特别是转弯、急刹车时,很容易造成意外。特别对于一些大货车司机来说,由于大型货车载重量大,从刹车到车子停住往往需要一些时间,这时候碰上突发状况,刹车不及时就容易引发重大事故。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二项规定:禁止赤脚、穿拖鞋和高跟鞋开车,否则将处50元的罚款,若其造成事故,在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还将另处罚款200元。

  宁波日报记者周琼 通讯员戎一松 杨建军 周信红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