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编委办联合发文,要求到2012年,各县(市)区(除老三区外)全部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站(分中心),将急救点延伸到山区海岛,实现急救网络全覆盖,促进院前急救服务均等化。
这份《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是作为医改配套文件之一下发的。这标志着我市启动以市急救中心为龙头,各县(市)区急救站(分中心)为基础,急救点为基点的全市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
目前,我市急救网络初步建立,但存在两大不足。一是急救资源总量不足,基层急救网络不健全,城乡差别大;二是急救医务人员总量不足且队伍不稳定。据不完全统计,近些年我市急救医疗量正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为此,我市急救体系建设急需既统筹兼顾,又考虑可持续发展需要,才能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急救服务。
今后,作为非营利性公益组织,院前急救机构将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交通、经济水平、重点区域及需求量等综合条件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由市急救中心牵头建立统一开放、集成完整的全市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平台,统一调度指挥各急救站点,通过远程会诊系统等手段使院前、院内急救病人密切衔接,快速高效地完成急救任务。
各级院前急救机构将统一呼救号码、服务标识、受理本辖区公民“120”急救电话呼救,24小时开展院前急救。市急救中心建立起上与省急救中心,下与县(市)区急救站(分中心)联网的急救指挥网络。
各县(市)区(除老三区外)都要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站(分中心)。各地在过渡期可允许急救站(分中心)暂时挂靠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的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内。“四区二岛”管委会可自行设置急救点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院前急救服务。
宁波日报记者蒋炜宁 实习生张修齐 通讯员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