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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政策 扶持农业创新型企业发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14 08:21:22

  中国宁波网讯 为推动农业企业转型升级,近日,宁波市出台了《扶持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并提出到2015年,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总数占全市农业类企业的10%以上。

  今年起,宁波市将每年认定一批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且创新成绩显著的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并进行扶持。今年的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已开始。其认定的具体条件主要为:主导产品或主营业务从属于现代种业、高效种养等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或技术服务领域;有独立的或与科研院校联合共建的企业研发机构,或有长期结对、稳定合作的技术依托团队;主导产品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有经权利人书面授权且在实质性使用的产权成果,或其正在使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成果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等;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在2.5%以上;从事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含依托团队成员)的比例不低于8%,等等。

  该文件鼓励科技人员、高校院所按照有关规定依托自身技术优势或以技术成果参股的方式创办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鼓励工商资金、外资进入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创办或参股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转型为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

  经市科技局认定为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市级财政将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科技经费补助,重点支持其研发条件建设。对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市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等计划项目的,优先予以支持。同时,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人才与技术支持。鼓励企业引进海外技术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按我市鼓励引进“海外工程师”的政策给予年薪资助。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升合作创新能力,对企业提出的重大技术需求,优先安排落实相关科技特派员团队进行对口帮扶。

  宁波日报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陈梓军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