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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3家未重新申请GSP认证药店受处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16 07:12:38

  中国宁波网讯 GSP,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是开办药店的准入门槛,但并非是“铁饭碗”,零售药店在取得认证后将满5年,就得重新申请认证,如果不守规则照样要被逐出药品经营市场。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前就对3家迟迟不提交GSP认证申请的药店作出了行政处罚。

  按照GSP认证管理办法,药品零售店应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前3个月提出重新认证的申请。为提醒各企业按时提交申请,该区药监部门提前3个月以电话、短信或开会通知形式对每家GSP认证证书即将到期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提醒。然而,有3家药店一拖再拖,一直没有提交重新认证的申请,超过期限半年以上,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为维护药品管理法的严肃性和威慑性,该区药监部门对这3家药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通过GSP认证的药店,能使药品从购进直至进入消费者的手中都保持可控状态,使百姓能用上放心药。”该区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宁波日报记者汤碧琴 通讯员陈亚元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