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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广130万只节能灯 每人最多买30只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17 07:12:5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经委获悉,根据《2010年宁波市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至11月底我市将推广130万只节能灯,预计实现年节电2.6亿千瓦时(合8.8万吨标准煤),居民购买时须出示身份证,原则上每人购买数量不超过30只,杜绝倒买倒卖行为。

  去年,我市实际完成节能灯推广134.6万只,超额完成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省经信委下达的127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推广价格完全按照国家中标价格,总销售额1248万元,实现年节电量2.7亿千瓦时(合8.9万吨标准煤)。

  今年根据补贴方案,继续向社区、农村和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重点推广,并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原则上推广量不低于30%)。其中农村地区推广数量为7.7万只,在中央财政补贴50%后,余下部分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补贴。公共机构推广数量为10万余只高效照明灯,在中央财政补贴30%后,余下部分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补贴。社区、农村、企业等用户推广数量为112万只高效照明灯,居民用户中央财政补贴50%,大宗用户中央财政补贴30%。

  推广方案还要求,相关企业在严格执行中标产品推广价格的同时,还要在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统一印制“财政补贴、绿照工程”标识,确保产品质量并承诺质保期,其中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原则上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保留供货协议和确认签章等原始凭证,并如实统计安装数量。

  宁波日报记者冯瑄 通讯员章文斌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