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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十一五”污染物减排进入最后冲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17 07:12:51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下午,市减排办向各县(市)区政府下达了《宁波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任务书》,这标志着我市“十一五”污染物减排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省减排办反馈的检查结果显示,下半年,我市各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能力将有一定幅度增加,减排项目也有增加,因此化学需氧量总削减量将超过上半年,减排形势相对乐观;与化学需氧量减排形势相比,由于上半年全社会煤耗总量增幅过大,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降反升,减排形势严峻。

  根据“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目标,今年我市需削减化学需氧量5400吨以上,削减二氧化硫4.4万吨以上。根据污染物减排攻坚任务书,市减排办将9家单位列为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单位: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慈溪市污水处理厂、慈溪市域污水处理厂、奉化城区污水处理厂、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镇海区排水分公司、宁波北仑岩东排水有限公司、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与此同时,11家单位被确定为二氧化硫减排重点单位:北仑电厂、镇海电厂、乌沙山电厂、国华宁海电厂、开发区热电、光耀热电、大榭万华热电、明州热电、久丰热电、镇海炼化、宁波钢铁。

  为确保顺利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市减排办要求在加快推进减排工程建设的同时,严格控制工业用煤量和电煤含硫率,加强重点减排工程的运行监管,确保全市所有已建脱硫装置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规范正常运行,以实现应有的减排绩效。

  宁波日报记者曹爱方 实习生姚文俊 通讯员史秀亚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