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天一商圈“无理由退货”制度推出已逾三年,这只曾经让宁波消费者耳目一新的“螃蟹”到底运行得如何?昨天,海曙工商在2010’宁波购物节“诚信,让消费更和谐”主题论坛给出了答案。
据不完全统计,海曙区天一商圈“无理由退货”制度从2008年3月14日推出至2010年7月31日,无理由退货件数总计共311337件,涉及金额5772.32万元,海曙工商分局迄今未接到一起符合退货条件而遭拒绝的投诉。
目前,海曙区已从最初的天一商圈11家龙头商贸企业率先试行“无理由退货”扩大到辖区内八大超市全部实行,全区共有20家单位100多家门店推行“无理由退货”。
中国消保委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天一商圈“无理由退换”的初期运行已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但还是有诸多不足尚待完善。
“首先是门槛过高,如‘无理由退换’一般会注明商品须‘未经使用’,可是这样就会影响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是消费主体的诚信问题,如面对消费者反复退货的情况,经营者应如何处理;第三是退回商品是否该告知消费者的问题。”
(宁波晚报实习生 史娓超 通讯员 章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