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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全面落实共同监管责任 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稿源: 奉化日报  | 2010-08-18 09:55:54

  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徐华良)昨天,我市召开土地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杰强调,要全面落实共同监管责任,有效制止和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卓厚佳,副市长王海国出席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方国波主持会议。

  张文杰指出,我市土地管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特别是近期来违法用地呈现强劲的反弹趋势,形势相当严峻,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我市刚刚建立的有序用地环境将毁于一旦。

  张文杰强调,要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共同监管责任,管好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土地管理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国土、规划、城管、公安、农林、建设、交通、水利、工商、供电、供水、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要依法处置各自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张文杰要求,各镇、街道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并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国土资源部门要增加巡查覆盖率,第一时间发现违法用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坚决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联动遏制机制,提高违法案件查处到位率。对今年已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由各镇、街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除2010年能补办用地手续外,原则上应一律拆除、复耕。在查处重点违法案件时,司法和纪检部门必须提前介入,联合调查。对新发的违法用地,都必须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必须及时予以断电、断水。

  张文杰强调,依法管地,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要将土地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要与领导干部任用挂钩,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被省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或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通报、曝光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对巡查不到位,导致违法用地行为产生的;应报告而不报告的、不依法制止和查处的、应移送而不移送的、应采取有效措施而没有采取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王海国通报了土地督察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如何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法、落实土地后备资源开发等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市土地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建立土地违法案件协同查处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热烈讨论,并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