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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将开展专家门诊实名制预约诊疗服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08-18 13:40:55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卫生局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专家门诊实名制预约诊疗服务,9月开始首先在全市三级医院开展专家门诊实名制预约诊疗服务试点,然后逐步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推开。届时,预约挂号途径将增至6种,患者看病时就可通过医生预约下次复诊的号。

  该通知要求,要通过信息化平台,开展预约挂号诊疗服务。在推进专家门诊实名制预约挂号的基础上,逐步向普通门诊预约挂号过渡,并与电子病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医院服务效率和医院管理水平,遏制“黄牛”倒号行为,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

  预约挂号途径有6种

  据介绍,预约挂号途径有6种,分别为网络预约挂号,通过宁波卫生网和各医院网站访问宁波市医疗专家网上预约挂号系统,进行预约挂号;手机预约挂号,通过手机上网访问宁波市医疗专家网上预约挂号系统,进行预约挂号;电话预约挂号,健康龙卡持卡人可通过拨打95533预约电话进行预约挂号;自助服务机预约挂号,通过设置在各医院门诊大厅的自助服务机进行预约挂号;一站式服务台预约挂号,通过医院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台现场进行预约挂号;医生工作站预约挂号,门诊初诊后,可通过接诊医生在门诊医生工作站进行复诊预约挂号,住院患者出院后需进行随访、复诊的,可通过住院部医生工作站进行预约挂号。

  同一个专科限挂一个号

  该通知还要求,预约挂号系统应提供一周以内的预约挂号服务,以后酌情延长预约时间。在一个挂号周期内总预约挂号数不得超过三个,同一天不得超过两个,且同一个专科限挂一个号。医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并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目和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包括医务人员的门诊时间和专业,以方便群众选择预约和就诊。

  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挂号的比例。医院原则上应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专家就诊号推出预约诊疗服务,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预约就诊号。原则上预约挂号的患者要安排优先就诊。要逐步做到接诊医师预先了解预约患者的有关信息,对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设备检查的提前做出安排。对于需要复诊的门诊患者,接诊医师要主动提示患者可以通过预约挂号复诊。对于需要复诊的出院病人,要逐步开放病房医师预约服务。

  患者预约成功无故失约

  会被取消预约资格

  加强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管理。医院要根据《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对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的建立及实施实行准入和退出。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必须由具备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同时医院要根据专家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对专家的综合满意度和医疗服务的需求,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规范医务人员门诊管理。医务人员要按既定的时间门诊,特殊情况下需要变动的,要至少提前一天通过信息手段告知患者,并取得患者的理解。同时,医院要建立患者诚信制度,对于年度内累计两次预约成功但无故失约的患者,医院要取消其当年预约资格。

  宁波晚报记者 叶海英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