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首批从宁波口岸启运,经舟山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出口的货物,在宁波海关正式审核放行。这是宁波海关与杭州海关隶属舟山海关间首批水水中转货物合作,宁波—舟山港“联姻”进程提速。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是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后的首个工程,于今年7月25日投产试运行。该码头的启用标志着宁波港的资金和管理优势与舟山的深水岸线优势充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由于目前大浦口码头不具备公路运输能力,集装箱货物必须由宁波港经船舶中转至大浦口码头装船。针对这一情况,宁波海关与杭州海关合作,制定了相应操作制度,简化中转手续。宁波海关专门设立了专用窗口、派专人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还在预录入环节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货物在海关监管场所的滞留时间。
宁波晚报记者 徐跃年 通讯员 孟欢 毛洁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