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8月17日,余姚工商分局注册窗口完成了余姚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与以往增资不同的是,这次增加的注册资本是该房产公司的债权。据介绍,这是我市工商部门办结的首例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
据了解,余姚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次转增为股权的债权是众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该手续办结后,众安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本当即从当初的2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其中1.8亿元为债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0%。
宁波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余姚办结的这起债权转股权手续,在我们宁波尚属首例。
今年4月27日,浙江省工商局出台了《浙江省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允许境内债权人以其对我省工商部门登记管辖的内资公司享有的债权向被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规定债权人与被投资公司签署《债权转股权协议》,并经相关股东同意后,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换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
“这一新政,将可以进一步盘活民间资金。”该工商人士指出。债权转股权有三大好处:一是丰富了出资方式;二是有利于促进企业优化重组;三是能够直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加净资产,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张松高 曾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