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与好友相约一起上山打猎,孰料黑暗中把好友当猎物开枪射击……前天,赵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赵某爱好打猎,但没有持枪证。去年,他从朋友处借得单筒猎枪一支藏在家中,以备随时打猎之用。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赵某与朋友朱某、郑某相约上山打麂狼。他们找了很久都没找到,于是三人又到了朱某家的后山上寻找。
到了山脚下,朱某让赵某拿猎枪去山上寻找,他与郑某在山脚接应。于是,赵某独自带上猎枪沿山路往深处寻找,但依然没发现麂狼,便沿原路返回。返回时,赵某突然发现自己左侧往山顶方向30米开外有两个亮点,像是野兽眼睛在瞪着自己,赵某凭直觉认为肯定是麂狼的眼睛,于是迅速举起猎枪朝亮点处射击。
亮点应声晃了晃,但没有像麂狼一样发出嚎叫,赵某发觉可能打错了,就大声询问朱某和郑某的位置。处于“猎物”所在方位的朱某虚弱地应了声:“打到肚子了。”原来,亮点是朱某手中的充电灯的灯光。
因为伤势过重,最终朱某抢救无效死亡。(东南商报通讯员 郑艺存 记者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