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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消保委:预付式消费卡制度亟待规范
稿源:  | 2010-08-20 14:07:03

  中国宁波网讯 “预付式消费卡不应该由经营者说了算,它应当受到相关制度、相关部门的规范管理。”昨天,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针对此次的调查结果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施民伟说,预付式消费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又能给经营者带来充足的资金和稳定的客源,是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双赢的一种消费模式。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仍不完善,不少消费者消费知识匮乏,防范意识薄弱,这使得近年来有关预付式消费卡的消费纠纷屡有发生,甚至还经常发生群体性的消费纠纷事件。

  对此,他认为,要真正减少预付式消费卡纠纷,需要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其中,最关键的是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有所作为,要通过制度来规范预付式消费卡的发售。

  目前我国的预付式消费,所有的条件都是经营单位自己说了算,导致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很好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此,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如通过制订法规来明确预付式消费的含义、发售单位资格、责任义务、违约责任、消费者救济等内容。只有这样,预付式消费卡的发售才能真正做到风险可控。

  此外,宁波市消保委认为,预付式消费卡的发售,还应当制定规范的消费合同文本,由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共同明确使用原则、时间、优惠项目、退卡手续等具体内容。

  宁波市消保委还建议通过寻求第三方介入的方式来减少风险。如可让第三方担任起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预付款项的中介机构,使消费者的各项消费记录、每次消费金额以及账户所剩余额都有记载,这也保障了日后消费者卡遗失后补卡有据可寻,为消费者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葛荣国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