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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成首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08-21 07:28:0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作为全国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5亿元支持海曙区蒲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和陈婆渡保障性住房二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据悉,届时,这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将为宁波市提供2463套保障性住房房源。

  宁波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近年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呈现出缴存持续扩面、贷款业务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达55.85万人;全市历年累计归集公积金366.16亿元,归集余额157.0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24.04亿元,已为12万多户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提供了资金支持,贷款余额116.58亿元。从贷款资金逾期率看,仅为0.0015%。从公积金使用率看,全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89.44%,其中市本级使用率为85.66%,使用率适中。

  “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在国家启动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宁波市在做了充分前期准备前提下,积极申报,最终获批为首批试点城市。

  两项目将提供2463套房源

  为确保项目贷款的安全,我市所选试点的两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政府同步配套建设,道路、幼儿园和相关公用设施。其中,海曙区蒲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工程项目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2.7万平方米,1201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94亿元,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5亿元。

  陈婆渡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陈婆渡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1262套。其中,经济适用房8万平方米,1056套;经济租赁房9924平方米,206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15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投资约4.75亿元。在经济适用房投资的4.75亿元中,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5亿元。

  这名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1个百分点左右,项目贷款到期后本息全部收回。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