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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狩猎瞄准“兽眼” 误伤好友悔不当初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08-21 08:57:14

  中国宁波网讯 手持猎枪和好友上山打猎,黑暗中误将好友当成了靶子。8月18日,余姚人赵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6岁的赵某居住在余姚山区,从小爱好打猎。2009年,他在朋友家中看到一支单筒猎枪,便借了过来。今年1月的一个晚上,好友朱某来到赵某家中,提议上山打猎。邀约了另一名朋友郑某后,三人准备了猎枪、子弹和充电灯,兴致勃勃地进入了四明山区,准备猎取一些麂狼。

  三人在山里一处溪坑边,苦等了许久,并没有发现麂狼踪迹。赵某先上了山,让朱某和郑某在山脚接应。沿着山中小径寻觅了长长一段路,赵某依旧没有发现麂狼。沿着原途折返时,他突然发现三十米开外有两个亮点,看起来就像两个野兽的眼睛。赵某顿时兴奋起来,立即举枪射击。亮点应声晃动起来,却没有传来受伤后的嚎叫。赵某觉得事有不妙,立刻大声呼喊起来。很快,远处传来了朱某虚弱的回应:我被打中肚子了。

  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坏了赵某,他与闻声赶来的郑某一起,迅速将朱某送到医院。然而,因为伤势过重,朱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警方又在赵某家中搜出了一支祖上留下的猎枪。经鉴定,这两支猎枪均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杀伤力。

  宁波日报记者周 琼 通讯员郑艺存

【编辑:刘夏妍】